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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籍华人出境时被要求注销户籍事
2009/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中国户籍管理有关规定,中国不承认本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已合法取得或加入外国国籍且依法不再具有中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应再持用中国护照,也不应保留其原国内常住户口。国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如发现外籍华人仍保留其原国内常住户口的,将要求其注销该户口。

  针对近期“外籍华人出境时如被查出户籍尚未注销、须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方可被允许出境”的传闻,中国出入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展开了实地调查,迄今未发现中国边防检查站对持合法中国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员出境时以未注销中国户籍为由阻止其离境的情况。对持中国护照入境欲持外国护照出境的人员,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当事人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出境手续后方可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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